111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

一、依據本府112年2月22日府教學二字第1122411553號函(諒達)辦理。

二、請各申請學校於112年3月1日(星期三)後逕行上網列印領據及合格者印領清冊(必須以A4紙「橫式」列印),學生毋須簽名或蓋章,各職級核章請勿遺漏,一律免蓋校印,並於112年3月10日(星期五)前完成並寄至本縣饒平國民小學鐘淑芬小姐收(647雲林縣莿桐鄉饒平路1號),信封請註明「111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