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辦理「112年度第一梯次(111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暨本局112年9月7日審查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依據旨案要點第11點規定:「申請人如已領取與本要點各項之同性質補助者不得申請。」,經查陳○謙等43名學生已獲「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實施要點」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生獎學金要點」之獎學金,另依規不符申請資格,不予核發。

三、核定錄取名單及不符資格名單請至本局官網最新消息下載:(https://ipb.ty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