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114學年度第1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自114年10月1日(星期三)至10月15日(星期三)止受理申請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4年9月4日府教特字第1140346713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該縣滿6個月以上,現就讀該縣國民中學或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自強學生(不含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符合旨案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始得提出申請。

三、本獎學金相關資訊,請逕至該縣教育處新雲端(網址:https://www.newboe.chc.edu.tw/一般公告查詢及下載,本府獎學金相關檔案請至本縣教育處新雲端(網址:https://www.newboe.chc.edu.tw/業務專區/檔案下載/06學特科/學生事務/獎助學金項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