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豐泰文教基金會115年5月20日豐基字第1150156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家境清寒學生努力向學,提供高中職學生勵學助學金一學年新臺幣(以下同)1萬5,000元以補助其就學相關費用,助學對象資格及條件如下:(一)凡就讀於雲林縣高中職、五專之家境清寒在學學生。(二)設籍雲林縣但跨縣市就讀縣內未有科系之家境清寒者,得特案申請。(三)設籍雲林縣但就讀免試入學之共同學區內高中職日間部之家境清寒者。(依教育部核定之該學年「高級中等學校就學區及共同就學區劃定範圍結果表」及各共同學區公告之學校為主)。(四)願意於一學年內參與12小時以上志願服務,志願服務不限任何志工運用單位或地區。(五)在學期間綜合表現良好,操行無負面評語且無重大過失。(六)為使資源有效運用,己獲得其他機構助學金者請勿重複申請。(七)申請時間:自115年9月1(星期二)日至9月30日(星期三)止。
三、基金會於115年5月底寄發畢業賀卡給基金會助學之國三畢業生,若學生符合高中職助學資格,請依畢業賀卡內容所示,分兩階段進行申請:(一)第一階段申請為115年8月14日(星期五)至115年8月16日(星期六)可先提前於開學前受領第一學年(高一)5,000元助學金,登記領取時間至115年7月13日(星期一)截止登記。(二)另第二階段申請為入學後於115年9月1日(星期一)至115年9月30日(星期三)期間至基金會官網申請,待審核後再核發10,000元,並另行通知領取方式。
四、如有疑義,請洽基金會聯絡人:林倩如,聯絡電話:05-6337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