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相關資訊略述如下:
(一)申請資格:設籍基隆市6個月以上,就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科學校、大學校院家境清寒之學生,符合下列標準,未享有公費待遇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1、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其餘各科成績達65分以上。
2、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或操行成績80分以上(甲等)。
(二)申請文件:1、獎學金申請表1份(如附件)。2、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3、前一學年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證明書正本或操行成績證明書正本。4、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5、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6、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證明。
3、如有相關疑義,請洽該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林老師,電話:(02)2430-1505分機136或本市百福國中教務處註冊組葉老師,電話:(02)2451-1158分機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