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115學年度第1學期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及低收入戶子女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就學費用補助

一、依據嘉義市政府115年8月31日府教學特字第1150957672號函辦理。

二、補助對象:經嘉義市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審核認定有案之低收入戶子女,就讀本縣立案之私立國民中小學。

三、申請程序:申請人填妥相關表格,經學校審查後,於115年10月16日(星期五)前將申請表(相關證明文件)、印領清冊、學校領據及學校帳戶存摺影本等資料(影本資料皆需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逕送嘉義市政府教育處特幼教育科(60021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林莉珊輔導員憑辦,逾期或缺件者,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