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8月12日新北教中字第1141599789號函辦理。
二、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申請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1、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該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2、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3、當學期(113學年度第2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二)旨案獎學金分為學業優秀獎學金及升學獎學金,申請標準如下:1、學業優秀獎學金:113學年度第2學期有記過以上處分者及一年級新生不得申請。(1)就讀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二年級至三年級):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發給新臺幣(以下同)8,000元整。(2)就讀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二年級至三年級)或私立大專院校: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發給1萬元整。(3)就讀國內外研究所:學業或智育成績平均80分以上,碩士班發給1萬5,000元整,博士班發給2萬元整;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亦同。但公費留學、在職進修及第3年起之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2、升學獎學金:(1)通過各升學管道進入新北市境內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專就讀者,入學當年度發給3,000元整。(2)通過各升學管道進入非新北市境內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專就讀者,入學當年度發給1,000元整。(3)考取大專院校者,考取當年度發給5,000元整。3、就讀各類附設進修學校之學生,不得申請前項升學獎學金。
(三)申請文件:1、學業優秀獎學金:(1)申請書暨領款收據: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2)113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暨獎懲紀錄(或證明):請以螢光筆標示學業或智育平均成績,若為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學校承辦人職章」。(3)該市各區公所核發之法定低收入戶證明(如無此身分則免附)。(4)戶口名簿影本(勿省略記事)。(5)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升學獎學金:(1)申請書暨領款收據: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2)學生證影本(蓋有114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章)或在學證明。(3)戶口名簿影本(勿省略記事)。(4)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申請方式:請於旨揭期限送件至該市樹林高中教務處收(地址:23860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8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114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以上原住民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本案相關申請訊息業已公告於該局網站(網址:https://www.ntpc.edu.tw)「最新消息」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