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2學期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15年1月21日府教學字第1150021436號函辦理。

二、凡設籍該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資格詳如要點。

三、申請資料由學校初審合格後,請造冊併同相關佐證資料彙整,免備文逕寄(送)該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魯名凱輔導員收(信封上請註明:114-2南投縣中等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另申請名冊電子檔請寄至wmj6526@hips.ntct.edu.tw信箱,主旨請註明:「(學校名稱)114-2南投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電子檔檔名:「(學校名稱)獎學金申請名冊」。

四、本案連繫窗口:該縣信義鄉信義國小王民珍校長;聯絡電話:(049)2791263#11。

五、經該府審查通過後錄取名單,該府將另函通知獲錄取學校,無論錄取與否,所送表件不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