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宜蘭縣政府115年2月9日府教學字第1150025482號函辦理。
二、該府為獎勵優秀學生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一般優秀學生奮學向上,特訂定獎學金發給辦法,本獎學金核定名額每學期大學(專)50名,每名新臺幣(以下同)6,000元,高中(職)50名,每名3,000元,並以各組之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身分之學生優先錄取30名為限,餘分配予一般優秀學生。
三、旨案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請至該府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全文檢索輸入獎學金申請(首頁右側)或至http://rff.ilc.edu.tw/prise/網址登錄申請。
四、申請本獎學金倘無法提供本人郵局帳戶,請提供直系親屬(如父、母、祖父、祖母)帳戶,須另簽立切結書一併上傳並將紙本「撥入他人帳戶切結書」正本寄出,餘詳細申請方式請參考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五、申請後請主動上網查看審核情形以免影響自身權益,經複核後,錄取名單公告於該府教育處網站及獎學金網路申請頁面,不另行通知。
六、獎學金相關訊息,可洽該府教育處學管科林家穎小姐(電話:03-9251000#26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