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審核調查

一、有關本縣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審核調查自116年2月1日起開放學生家長向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證明。

二、依據本府115年10月12日府社救二字第1152662477號函、社會救助法第13條第1項及雲林縣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審核調查及低收入戶生活扶助作業要點第3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