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

一、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12年3月2日臺中大學原民字第1122060364號暨本府112年2月23日府教學二字第1122412295號函(諒達)辦理。

二、請各校於112年3月1日後逕行上網(https://cip.ntcu.edu.tw/)列印合格者印領清冊(必須以A4紙「橫式」列印),學生毋須簽名或蓋章,各職級核章請勿遺漏,一律免蓋校印,送件前與本縣饒平國小鐘淑芬小姐(電話:05-5842071分機724)確認貴校核定人數、金額後,開立助學金科目領款收據1張,收據註明:111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並加註匯款帳戶名稱(全名)、帳號及機關統一編號完成後,寄至本縣饒平國小鐘淑芬小姐收(647雲林縣莿桐鄉饒平路1號),信封請註明「111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